冯一一 发表于 2011-8-23 11:29:09

别人的族规

   宗族有族规,族规由宗族各房共同制定通过,载诸族谱,教育子孙共同遵守。各宗族族规内容大同小异,并随时代发展演变而更改。其总精神贯穿封建伦理道德,大都提倡忠、孝、仁、爱、节、烈、礼、义、廉、耻等。具体要求,在道德方面,要仁义为友,孝悌为先,和邻睦里,恤寡怜孤;在持家方面,以粗衣淡饭勤俭为本;对国家则要忠君爱国,遵纪守法,早完国课;妇女则要“三从四德”、“从一而终”等。
         民国时,登高山张氏族规中规定,子孙凡励志勤学者,均有奖励:小学毕业奖银元20元,中学毕业奖银元30元,大学毕业奖银元100元。还规定,凡族中子孙在本年有喜庆好事者,如上寿、结婚、生子与进学、中举等,要于来年春节正月初二各办荤素各半12碗菜肴,供献于祠堂,以示答谢列祖阴德。
族规中虽不少冠冕堂皇之文,但实际上多流于形式。唯效忠封建统治,维护“三纲五常”,则十分认真。奖者多为大户富豪,罚者多为穷苦人家。
       建国后,族规已予废除,但某些不成文的老规矩,在个别宗族中仍有影响。

来源:福州市罗源县志

冯峻锋 发表于 2011-8-24 20:02:30

族规在第每个宗族中都有,即使是现在新修的族谱,也多半编写有,只是内容会按当前社会进行恰当的修改。在封建社会,族规具有族内法的性质,封建统治者是默认其法律地位的,族规具有强制约束力,违反族规会受到最高可以处死的处罚的。
   但是今天法制社会下,族规没有了强制约束力,只能是在道德层面上要求族人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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