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汉纪八】太守冯敬
资治通鉴--●卷第十六●卷第十六
【汉纪八】
孝景皇帝下二年(己亥,公元前一四二年)
春,正月,地一日三动。
三月,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雁门。
春,以岁不登,禁内郡食马粟;没入之。
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工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女工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繇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蓄积,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五月,诏赀算四得官。
秋,大旱。
孝景皇帝下三年(庚子,公元前一四一年)
冬,十月,日月皆食,赤五日。
十二月晦,雷;日如紫;五星逆行守大微;月贯天廷中。
春,正月,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赃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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