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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家谱中世系的记载多遵循欧苏谱例,以五世为一表,按辈分先后排列。大族的家谱由于枝繁叶茂,为清晰起见,还要依祖先的房派或居住地分别列表,或分别远世、近世立表。有的家族世系的图录分别记载,图中只有谱名,履历另记;有的家谱则合二为一,在世系图上附记履历;也有的家谱较为简单,只有图而无录。通过世系,从第一世始祖开始,按辈分次序排列,家族成员的代系、血缘关系、繁衍情况等均可一目了然。如从《韶山毛氏族谱》的世系记载中即可清楚地看出,毛太华的长子毛清一生二子:毛有恭、毛有信。毛有恭生子毛震、毛瓒等。毛震一支称为震房,为长屋,下分竹溪、彬溪、介溪三支。毛泽东即属竹溪支下,是毛氏第20代传人。
世系中攀附、造伪的现象在家谱中是较为常见的,主要出现在早期祖先的世系之中,大概分二种情况:一是冒认历史名人为祖先。这种情况往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始祖大多推至古代的帝王或古代的圣贤,如李姓多奉李耳为始祖、林姓上溯至比干、洪姓则自认为共工之后、钱姓则奉黄帝为始祖,至于萧姓奉萧何、张姓奉张良、袁姓奉袁绍为始祖之类的情况则更常见,即使是历史上以谨严求实闻名的谱学大师欧阳修和苏洵也未能免俗,欧阳修在家谱中将大禹、越王勾践都列为远祖,而苏洵则将颛顼、祝融都纳入先人的行列。实际上,名人始祖有些确实于史有据,有些则相当牵强。乾隆年间,江西巡抚辅德审查江西境内家谱,发现其中始祖属荒诞不经者共有1016部,有的甚至奉盘古、雷震子等神话人物为始祖。另一方面是将前代的同姓名人一网打尽,都纳入本家族的世系之中,如贵州《清河张氏宗谱》中,张良、张飞、张九龄、张载等历代名人都被纳入世系之中,明显与历史事实不符。另一种情况则是假造前期祖先的官职,往往是早期世系中将相云集,而近世的世系则多为普通百姓。如此之多的簪笏蝉联的体面先祖,常令后人也感到难以相信。
10、传记
传记又称谱传、家传、世传、内传、外传、行状、行述、行实、事状、志略等。“传记”记述了一个人一生的功绩品德,从对国家、民族、社会的贡献,到对地方、家族做的每一件业绩,如:出资修建祠堂、祖墓等,全部记述在内,以作为后人学习的榜样,并荣耀家族。家传一般分为:列传、内传和外传。列传是记录家族中有功绩男子的传记;内传是记录家族中有品行女子的传记;外传是记录家族中已出嫁有品行女子的传记。传记中多配有该人的画像或关于该人的故事图画,让后代读起来倍感生动形象。
与每个家族男性成员均有的世系录不同,传记只有家族中有功名贤能、特殊事迹或丰功伟业者才能人传,且无论男女,也就是一般所说的忠臣孝子、节妇义夫之类。家谱中的传记,有的是辑录正史、方志、文集中的列传,也有的是记载家族成员言行的一般传记文,如墓志铭、祭文、行状、寿序等。有的家谱中还将传记按事迹分类,如宗德、闺仪、德行、宣淑、忠义、节孝等。明清两代的家谱中,传记是不可缺少的部分,有些家谱中的传记数量相当大,甚至达数百人之多,规模可与正史一较高下。由于家谱中的传记遵循“书善不书恶”的原则,因此传记内容基本上都是一片颂赞之声,甚至有不少阿谀不实之辞。不过,由于家谱中的许多传记为其他史料所不载,也为后人保存了大量珍贵史料。
11、仕宦录
仕宦录又称宦绩考、缙绅录等,内容是记载历代家族成员中官宦名人的事迹,包括履历、科第、政绩、功勋、著作、学说等,主要侧重于传主的功勋业绩和学术见解等方面,与传记不尽相同。有些世家望族的家谱中还列有“荐辟录”、“科第录”,专门记载有功名的家族成员。
12、族规家训
族规家训在家谱中名称各异,如家约、家戒、家法、家规、家议、家典、家范、家训、宗禁、祖训、族规、族约、祠规、祠约、规范、规条、规矩、诫谕等,是各家族制定的约束和教化族人的规章制度和希望、要求。大约可分为两类,一是强制性的法规,一是诱导性的说教,内容几乎涉及家族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财产继承、婚姻、职业、买卖租赁、祭祖祀宗、忠君孝亲、家庭教育、日常生活,甚至水源保护、森林保护等内容,应有尽有。如被宋真宗赞誉为“聚居三千口人间第一,合炊四百年天下无双”的江州义门陈氏的家法中,仅关于吃饭问题的家规就有六条之多,从烧饭到吃饭、从日常吃饭到节日会餐都有详细的具体规定,令人叹为观止。
在这些族规、宗约中,对不服从者设置了制裁规定。宋代王标的《燕翼贻谋录》卷五中记载有裘承询的一族族长用代代相传的竹萆鞭挞犯错者,说明家谱中很久以前就有对犯错族人进行制裁的规定。作为宗族的制裁办法,对于轻者,从训诫到罚跪、罚钱、赔偿、停胙、停米、不准人祠、锁祠等,一旦过失严重,就要除谱、黜族,最终发展到处死。安徽桐城地区的宗谱中尤为醒目的是在宗族中有死刑规定。《安徽省合肥风俗记》(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五)里也有族人在宗祠召集会议进行处分,作为处罚方式,或课以金钱酒席,或用杖责打,重者要被绞死。其他地方的宗谱中也有不少这样的记载。对于宗族族人的制裁中,也有“送官惩究”、“禀请律究”的,甚至也有“禀官处死”的情况。但是民国初期,对这种同族裁判,国家设立了种种制约。据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大理院判例,对作奸犯科,不容许私人处罚,只是对于那些玷辱祖宗名誉的,准许削谱除名。
家训、家范也叫宗训、祖训、遗训、家教、家戒等,可以说表现了作为族人人品形成的规范。家训、家范中,被称为某公家训或某公遗训的不少,由此可见有不少是根据个人意志制定的。另外,家规、宗约中,根据宗族的共同协议决定的也很多。家训、家范中,对族人教育的色彩很浓;而家规、宗约中,法制的色彩很强。有关家训、家范的制定,以著名的《颜氏家训》、《柳氏家训》、《告诸子书》、《劝亲睦》、《司马氏书仪》、《家训笔录》、《袁氏世古代私塾范》、《郑氏规范》等为主,并都参考了当时流传的家训类家谱。其中也有根据陈弘谋的《五种遗规》和司马光的《居家杂仪》等照原样采用。如《吴门袁氏家谱》把同姓的《袁氏世范》附加收集在一册里;《江都卞氏族谱》的规范录也大部分辑录了异姓现成家训。所以各家训、家范中类似的很多。《萧山渔临华氏宗谱》、《缪氏宗谱》、《余杭吴氏宗谱》记载了同样的“遗训”,就是最好的实例。
图片说明:台北胡适纪念馆中展出的《胡氏家训》
13、排行
排行又称班行、班次、班派、宗派、派语、字辈等,是用以记载家族成员辈行、世次的排行字语。一般情况下,同一辈分的家族成员都用事先统一规定的某个字或偏旁起头,再与其他字结合而成名字,不同辈分用不同的字或偏旁,世代相传,以示不同辈分间的区别。这样,同一家族的成员即便遭遇社会大动荡、家族大迁移等重大变故,依靠排行这一线索,日后无论散处何方,相遇时只要查对名字,就可以知道是否同宗,可以重新认宗归根。而且,通过排行,可以知道相互之间的辈分关系,互相称呼也不会出现失礼的情况,因为,随着家族繁衍,长幼关系并不是可以简单地以年龄为标识的,民间所谓“白胡子孙子摇篮爷”的说法,正是这种情况的客观反映,排行作为一种身份的标识是有其存在的价值的。
排行一般由祖先确定,或请名人拟定,有的家族由于地位特殊,排行由皇帝御赐,如曲阜孔府的排行,明清两代统治者都曾先后御赐,明太祖朱元璋御赐的排行十字是:“希、伯、色、彦、承、宏、闻、贞、尚、胤”(后避雍正讳,改“胤”为“衍”)。排行的字语一般都有寓意,多用表示宗族繁荣昌盛或提倡正统伦理道德的联句。如《湖南岳阳至德堂吴氏族谱》的排行为:
“祥肇起文新世泽, 先勋自古迄腾芳,
传家之道惟仁让, 懋德千秋载宠光。”
而晚清著名的洋务派人物张之洞为子孙定下的排行则为一首五言绝句:
“仁厚遵家法,忠良报国恩。通经为世用, 明道守儒珍。”
这既是子孙的排行,也是张之洞对后代的期望与要求。
湖南《韶山毛氏族谱》的字辈谱为:
“立显荣朝士,文方运际祥。祖恩贻泽远,世代永承昌。
孝友传家本,忠良振国光。起元敦圣学,风雅列明章。”
毛泽东为“泽”字辈,其父毛贻昌为“贻”字辈,其祖父毛恩谱为“恩”字辈。毛泽东的儿子毛远仁、毛远义、毛远智则为“远”字辈,而人们熟悉的岸英、岸青、岸龙(立),则是他们的字。
又如浙江奉化《武岭蒋氏宗谱》的“行第歌”中有:
“祁斯肇周国,孝友得成章。秀明启贤达,弈世庆吉昌。”
蒋介石的谱名为蒋周泰,即为“周”字辈,其父蒋肇聪即为“肇”字辈,其祖父蒋斯千即为“斯”字辈,其子蒋经国、蒋纬国为“国”字辈,其孙蒋孝文、蒋孝武、蒋孝勇等即为“孝”字辈,都是与家谱规定的排行相符合的。
图片说明:蒋介石《為武嶺蔣氏宗譜手書先系考序》
随着时代的变迁,排行字词也会出现一些与时局变化相适应的内容,如抗战胜利后,立宪呼声日益高涨,期间就曾出现了“实行宪法,民心咸悦,安休富强,永保华国”的排行字词,极富时代特色。
14、祠堂
祠堂也称为宗祠、宗庙、家祠、家庙等。所记录的“祠堂记”被叫做宗祠记、家庙记等,分祠的情况下,称之为分祠志等。祠堂除了一族聚集进行祭祀外,祭祀结束后的聚餐、族中会议、宣讲六谕、圣谕、解决宗族内部的纷争,或处罚扰乱宗规的族人,以及举行文会、购人图书进行阅读、教育子弟、处理宗族事务、编辑印刷宗谱、接待客人等活动也多在宗祠中进行。总之,祠堂是宗族活动的基地。那么祠堂的创建和重建,对该宗族的发展和维护宗族体系就成为有计划的事项。
祠堂记又称家庙记、宗祠记等,主要反映祠堂建立的过程,祠规,主要反映祠堂的各种制度,如神位、配享、祭仪等,也有对族人的要求,有时与族规有类似之处。祠产,主要记载宗族的共有经济财产,如祭田、义庄、义田、义塾、房屋等,有时还辑录有关的文书和契约。有些家族集体产业数量较多,为便于记录管理,专门设立记载族产的家谱分册,以加强对祠产的管理力度。祠堂记很多带有祠堂图,祠堂图主要反映家谱的编修、印刷与保存祠堂建筑样式。“祠规”是以祭祀为主、以祠堂为中心有关宗族管理的规程,也叫宗祠条约、祠堂条约、祠堂禁例、祭祀规条等。从广东省的宗谱来看,有不少是作为汇总祠堂记事的祠宇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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