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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聚众报复伤无辜,两败俱伤食苦果
2006年 玉林日报表博白讯:
5月8日、10日,博白县人民法院分别对曾轰动一时的该县大利镇龙利村冯某等3人故意伤害案、黎某等5人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案进行公开宣判,分别判处8名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九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
2005年2月1日中午,博白县大利镇龙利村八队的周某(另案处理)驾驶摩托车撞到黎山片村民的牛,双方发生冲突,周某遂纠集龙利村浪马片的被告人冯某、冯某民、冯某剑 等数人骑摩托车,携带铁水管、刀等凶具前往大利街找黎山人报复。他们在大利街先后遇见黎山片的黎某林、黎某军、黎某红,遂将黎某林打致轻微伤,将黎某军打致重伤,将黎某红打成轻伤。随后,这伙人在大利镇南流江木桥,又将黎山片的黎某某打致轻伤。
被告人黎某获悉黎某林等4人被浪马片人打伤后,即纠集被告人黎某南、黎某安、黎某德、黎某福等20多人,分别持管制猎枪、刀、铁水管、鸭利等凶器伺机报复。当天下午,黎某安、黎某南等人在龙利村黎山路段用猎枪将龙利村周屋四队周某某和龙利村塘坡队冯某琨打中,又持刀、铁水管对周某成进行砍打,致周某成、冯某琨轻伤。接着,黎某、黎某南、黎某安、黎某德等人又窜到黎山道班路段,将路过的某中学学生谢某砍打致其重伤,将王某砍致轻伤。随后,黎某又纠集黎某安、黎某德、黎某福等人持凶器窜到大利圩猪肉行,将龙利村周屋队的周某贵砍至轻伤。
此后,双方均寻机报复对方。2月4日上午9时许,黎某南又纠集数人手持刀、铁水管等凶器,在黎山屯万年青树路段将龙利村油麻坡地五队的冯某旺砍致重伤。而被告人冯某、冯某民又在周某带领下,于2月16日12时许纠集数人窜到博江公路水鸣镇新和村甲岭队路段,将驾驶摩托车途经此地的龙利村黎山片的黎某规等人拦下,将黎某规殴打致轻伤,并捅烂黎某规所驾驶摩托车的油箱。
案件侦破后,博白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工作,博白法院也组织精兵强将,加班加点开庭审理和合议。审理中,被告人赔偿了部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分别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决执行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九年,黎某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黎某德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黎某福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黎某南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冯某剑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冯某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张福霖)
来源:玉林日报
10年后,曾经付出过沉重代价的村民们放弃过时的宗族观念,不再发生恶性械斗事件,发展经济,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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