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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上湘轧桥冯氏宗祠兴废情况 湘乡上湘轧桥冯氏第二十七代嗣孙 炎钧整理 一、水口山冯氏祠堂 《道光庚寅水口山宗祠碑志》记载: 溯其祠与谱之所、由、肇者,自康熙四十七年(戊子年,公元1708年),十九世祖嗣淑、训公,始收族建祠于水口山,置祭田一十八亩,纂录谱帙,俾世世子孙相承于弗替; 至乾隆十四年(己巳年,公元1749年),增益祭田一十三亩; 乾隆二十九年(甲申年,公元1764年),久安、添秩、明十、廷才,纠族捐资,建修祠庙,栋宇维新; 乾隆三十年(乙酉年,公元1765年),荣友、廷选等,晓族入主,左昭右穆,秩然有序; 乾隆四十一年(丙申年,公元1776年),九河、玉昆、乾用等,见祠山荒芜,擢壕栽松,祠傍建造佃屋; 乾隆四十六年(辛丑年,公元1781年),国山、廷材、掌衡、九锡,置祭田四亩; 乾隆五十二年(丁未年,公元1787年),廷泽、致和、芳训、士能,建造河边铺屋; 嘉庆四年(己未年,1799年),国祥、万沾、永宁、檉言,买祭田十亩; 嘉庆十年(乙丑年,1805年),锦文、芳训、方秀、青钱,买祭田三亩; 嘉庆十五年(庚午年,1810年),国治、百泉、国栋、重书,见主堂窄狭,纠族重修,庙貌焕然,复传族入主,更始迁祖永遐公茔所,修葺石墓; 嘉庆二十一年(丙子年,1816年),清泰、坤炳、文秀、明哲,置买刘鹏万田,为永遐公祖坟山周围擢筑、栽培,又买祭田七亩; 道光二年(壬午年,1822年),方秀、志远、运湘、光有,综理族政,蓄积公银一百二十两,退信加租。 二、冯家屋场(创建宗祠未成,权作楼灵之所) 《同治癸酉捐置冯家屋场碑志》记载: 我族始迁祖永遐公,由金陵来湘十二传。而鑑公特起,三绪九支,支分十二房,置产建祠于大桥。岁时祭享,栋宇翬飞。迨世远年湮,梁桷凋朽,主位蚁伤,族先辈几经修整。道光癸卯(公元1843年),众议禀请宪,示奉准牌,着有志未逮。越同治己巳(公元1869年) eq \o\ac(○,注)注夏大水,主堂倾圮,厅廊牵颓。为子孙者,莫不目睹神伤。爰是合同商议,择吉另建,众皆欣然乐从。乃订簿谅捐,将积储公资及加增田信,置地名冯家屋场田五十八亩,以为建祠之所。佥詹祠基,卜吉在田。惟鸠工庇材,尚需时日,权将该屋修葺,木主饬新,传集入主,按名登册,是役也。虽宗祠之创未成,亦不过始基既立,或可稍慰先灵云尔。 三、礼家湾冯氏祠堂 《上湘轧桥冯氏族谱·卷首三(祠图)》记载: 宗族之有祠非古也。宋仁宗时,尝诏太子少傅以上立家庙,当时京师自文潞公外,鲜有应者。朱熹本程伊川影堂之义,以为古人世禄家则有庙,士庶祀于寝,惟庙不可僭,僭庙者、违经废祭者怠礼。乃易影为祠,一室四龛,立主祭一人,以祭高曾祖考而袝祭傍亲之无后者,盖酌古今之宜,达上下之情。济礼所不及,斯谓善通变矣。《礼》曰,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 我族之祠,由来远矣。前清康熙丁亥(公元1707年),嗣淑、训公诸先辈,始而聚族捐资建宗祠、祭田于大桥水 口山,戊子(公元1708年)告成,己丑(公元1709年)清明入主致祭。继而,同治己巳(公元1869年)eq \o\ac(○,注)注夏大水,主堂倾圮,捐买冯家屋场,权作楼灵之所。既而,民国鼎革,世界沧桑,岁甲寅(公元1914年)冬,移建轧桥礼家湾,设龛清主,昭穆秩然有序,春秋匪懈,享祀不忒,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 然至公元一九四九年,新中国成立,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据我族老辈人回忆,自此所有宗族活动停止。同时,在当年的公私合营、土地改革等一系列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过程中,所有族产,包括宗祠、祭田均充公,统一分配给无房、无地农民,或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我族礼家湾祠堂亦不得免,就此不复存在,现仅能从《上湘轧桥冯氏族谱·卷首三》中所绘的祠图(见下图)中,领略到当年我族宗祠的胜景。
湘乡上湘轧桥冯氏续修族谱(民国十一年)刊印的礼家湾上元堂祠图 注:民国十一年壬戌《上湘轧桥冯氏族谱•本源传》记载:“迨同治癸酉(公元1873年)夏大水,主堂倾圯。”据《同治湘乡县志》(同治十三年纂修)载,“同治八年己巳夏四月麦秀两歧、五月霖雨弥月,田庐有漂没者,秋歉收。”“同治十二年癸酉岁大旱,秋谷歉收。”同时,又据《冯家屋场祀产印契》标明的立契画押时间为“同治九年(1870年)十一月十八日”来推断,作为原祠堂“倾圯”后置买冯家屋场“权作楼灵之所”,祀产印契立契不可能在大水前。据此,编者认定应是“同治己巳(公元1869年)夏大水”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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