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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军事] 冯金明---公安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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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 19: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冯金明(1966-08-15 —— 1989-08-13)

历史时期: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历史事件: 公安烈士
姓    名: 冯金明
性    别:
民    族: 汉
籍    贯: 广东顺德县   
生平简介:

 冯金明,原籍广东顺德县,1966年8月15日出生在罨禺县灵山镇坳尾村一个贫农家里。祖父冯冰、祖母郭美、父亲冯炳、母亲关珍,都足淳朴的农民。外祖父关胜,是番禺县大革命刚期的中共党员,农会会员,对冯金明十分疼爱,经常给他讲革命故事。山于家庭的良好教育,革命先烈的英雄形象在冯金明幼小的心中深深地扎了根。

  1973年9月,冯金明进入水乡坳尾小学读书,1980年7月小学毕业。在小学六年中,冯金明学习认真,成绩优秀,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并一直担任学习小组长。1980年9月到1983年7月,冯金明在八村联中读初中,成绩也很好,年年有奖状捧回家。1983年9月,冯金明考入大岗镇中学读高中,1986年7月毕业,学校的评语是:“一向表现较好,尊敬老师,友爱同学,得到老师和同学的好评。”

  高中毕业后,冯金明选择的不是考入重点大学,将来当工程师、科学家……而是一心想着如何能“为民除害,报效祖国”,因此他的第一志愿便填了瞀校。

  1980年10月,冯金明穿上了威严的警服,跨入了公安战士的行列。先在广州市公安干部学院接受代培,翌年9月,转到广州市人民警察学校,分配在86级9中队6小队,1988年7月毕业。警校的两年,在冯金明的人生道路上有着重大意义,特别是对他成长为优秀警察起了重要作用。

  在警校,冯金明受到了全面的教育和严格的训练。两年中,他先后完成了规定的语文、英语、法学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宪法,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刑事侦察等二十多个科目的学业,并以“成绩良好”取得了中专文凭。然而,良好的成绩来之不易,特别在军事科目方面,由于市警察学校与市公安干部学院训练进度不同,冯金明在公安干部学院时未学过擒拿术,转到警察学校后,该校的擒拿科目训练早已进入了第二阶段,作为“插班生”,冯金明付出-了很大的努力:除了要和其他同学一样,完成当天的训练内容外,还要加班加点地突练擒拿术。为此,他每天提前起床先练一阵,晚上自习后再多练一会,星期天、节假日也不回家,经过一段时间苦练,终于跟上了全班进度,并且取得了良好成绩。

  冯金明进步很快,入校半年,便光荣地加入了共产主义青年团。

  警校的严格生活,使冯金明养成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制度,无私无畏的优良作风。他的战友们回忆冯金明在警校的突出表现:一是内务卫生好,他的被予、蚊帐经常平平整整,各种生活用品放置有序,每次检查都符合要求,二是警容风纪好,他自觉按规定着装,蓄发,讲究礼节礼貌,三是遵守制度好,出操上课不迟到早退,外出能自觉请假销假,站岗、值日认真负责,一次患痢疾,仍坚持上课,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劝说下才回家养病,病刚好便马上返校学习,四是团结友爱好,在日常生活中,他也是处处把方便让给战友,让给他人,热心为大家服务,他经常协助值班的同学打开水,主动为参加比赛的同学打饭留饭,争站星期天的岗,好让住在市区的同学能回家休息,如此等等,深得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

  在警校,冯金明还是一位体育爱好者。他早就有当一名警察的夙愿,因此,在读高中时,体育成绩特别好,当时他个子不高,但跳高成绩却在很多个子比他高的同学之上。到警校后,他更加重视体育锻炼,尤其喜爱打篮球,中队的篮球场上只要有球声,常可见到他的身影。

  1987年7月,冯金明从民警学校毕业,分配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派出所,当了一名治安警察。他的业务能力提高很快。在短短的一年见习期里,他和同志们一起,抓获案犯多名,破获案件多宗,为维护社会治安做出了贡献。1988年8月20日深夜,他跟其他同忠一起伏击,在广州仁济路口抓获一名持刀抢劫台胞的歹徒。同年11月22日中午,冯金明与同志们在长堤大马路伏击,发现新堤二横路汽车保管站有一名歹徒在撬车门作案,他们一齐上前,直追至沿江路将案犯谢某抓获,审查中又连破多宗案件,追回赃款人民币二千多元及其他赃物一批,1989年3月26日凌晨4时多,冯金明等三人潜伏在长堤大马路附近,密切注视着周围的动态,当发现华光庙街口一个个体摊档附近出现一个可疑的人时,冯金明即提出进行盘查,大家迅速将正在进行盗窃的案犯饶某抓获,缴获铁钳、螺丝批等作案工具,接着又在街口附近抓获另一名同案犯,当场缴获自行车一辆,西装四套,录音带五盒,其各式衣服二十二件等一批赃物。

  1989年春夏之交,在制止动乱,维护社会治安的斗争中,冯金明立场坚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5月16日傍晚,一些学生聚集在海珠广场,冯金明与同事们奉命来到海珠广场执勤,到晚上2点40分才回到单位,但刚脱下湿衣服准备洗澡时,又接到上岗的通知,冯金明二话没说,迅速穿上警服,赶到岗位,一直坚持到次日上午9时。在日常生活中,冯金明对自己要求很严,分配到人民街派出所的一年多时间里,他自觉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为了帮助

  同志,他甘心情愿地作出自我牺牲。1988年底,组里有个同志得了重感冒,冯金明当天晚上在值完自己的巡逻班后,还替这位同志代值了一个巡逻班。民警在晚上执勤又苦又累,然而,往往在大家都感到很疲倦的时候,冯金明总是自己掏钱为同志们买来夜宵。这类感人的事,在冯金明的家乡也有不少在流传着:1976年冬,冯金明还在读小学的时候,他看到学校课室的窗户没有窗门,北风呼呼吹入室内,同学们冷得发抖,他就从自己家里拿来蔗壳并组织小组的同学把它夹好盖在窗口上,使同学们能安心上课。当时才十岁的孩子竞做出大人们也未想到和做到的事,更使人赞叹不已。1986年4月的一个星期六,冯金明从大岗中学回家途中遇到一位迷了路的老太太,他主动问清其住地后,便用单车将老人送回家中。1987年10月的一个星期天,冯金明回家休息,看到本村水闸口附近的一段路坑坑洼洼的,行人走车很不方便,他回家后顾不得休息,用水桶从远
处担来泥土砂石,把一段四米左右的烂路填得平平整整,家乡的男女老少,走在这段路上,无不为这位警校学生关心群众疾的精神所感动。

  1989年8月3日零时15分,正在仁济路与沿江路交界的人民街派出所治安岗亭值班的民警冯金明、周仁森和保安员温启,听了事主粱某指认前面一商一矮的男青年抢劫了他的金项链的报案后,便与事主一起追赶正朝中山二院方向逃跑的案犯。正当事主梁某追上案犯并与其中的“高个子”扭打之际,冯金明赶到,拔出手枪,意欲震慑案犯,将其拘捕。就在进时,离冯金明二三米远的“矮个子”案犯突然救出手枪,朝冯金明连开三枪。冯金叨躲闪不及,被击中左胸下部和左大腿,顿刚鲜血直流,但他仍顽强地挺立着,右手紧握手枪,左手捂住伤门,双跟怒视着案犯,想竭尽全力向案犯扑去。由于伤势重,冯金明被一名叫黄光伟的群众背到中山二院时,已处于深度昏迷。但当他苏醒过来,用徽弱的声音讲的第一句话就越“我的枪还在不在?”当明白枪未失落后,又艰难地说了一句:“案犯用的是‘五四’手枪。”这便姓他重伤后、牺牲前卧下唯一的话。

  冯金明伤后,广州各界全力抢救,并从外地请来专家,用上了能够哉到的国内外最好的药物和器材,在抢救的十天中,医院为冯金明输了七万多CC血液。但由于子弹击穿了肝部,失血过多,导致身体各部机能严重受损,冯金明的心脏终在8月13日凌晨2时40分停止了跳动。

  为了表彰烈士的英勇行为和光辉事迹,省公安厅政治部给冯金明追记了二等功;共青团广州市委授予冯金明“优秀共青团风”的光荣称号,省、市,区公安机关功分别作出决定:在公安干警中开展学习冯金明的活动。号召广大公安干警“学习他努力学政治理论、立场坚定、爱憎分叫的精神,学习地热爱公安工作全心全心全懋为人艮服务的思想,学习他忠于职守、临危不惧、勇于献身的崇高境界,学习他尽职尽责、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学习他遵纪守法、勤俭朴素的优良作风”。冯金明的英勇事迹将永远铭刻在广大公安于警和人民群众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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