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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社科] 一个检察官的文化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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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8 15: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检察官的文化之旅
——访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春明
□ 胡金华  徐兴春  中国信息报记者 吕军布/文
    人物小传:冯春明,男,1959年生,山东省沂南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曾任刑警队长、乡镇党委书记,现任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沂南县第八届政协常委。系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临沂市法学会会员、沂南县作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冯春明自1988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以来,迄今已在多家杂志和报刊发表诗歌、散文、文学评论等作品约120多万字,著有诗歌、散文集《时光的步履》、《远方的梦》。
    多年来,他立足检察工作实践,致力于法学理论研究,著有《刑事协商制度研究》、《侦查监督的界定与运作》、《刑事证据之解读》等学术论文。
    冯春明从小酷爱文学,他最早读过的长篇小说《闪闪的红星》和后来读过的中篇小说《山道弯弯》对于他的文学创作影响深远。或许从那时起,他便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变成文字,也可以说是他的一种追求或是一种生活方式。后来,他自己逐渐走向成熟之后,意识到事实上自己把追求的目标、生活的最大价值,定位到了文学创作上。
    文学创作已经成为他生活生命中的一部分,自己就在其中。直到今天,他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适,而是非常自然而然的事情,他说,当你想哭的时候,当你想笑的时候,当你想念一个人或在追求一种美好东西的时候,尽管这些不在你眼前,不在你身边,但文学可以让你展开翅膀,去接近、去追求这些美好的东西。
    记者:作为一名基层院的检察官,你是如何解读检察文化的?你觉得应该如何构建检察文化?
    冯春明:文化的内核是良知,作家如此,检察官也是如此。
    近几年来,检察文化建设是检察机关的一个热门话题。我认为:对检察文化的定位一定要准。如果定位不准,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偏差。那么,怎么定位检察文化?首先从文化谈起,所谓文化,不过是一个群体的属性概念,社会生活方式的总和。比如吃饭、穿衣等都是一种文化。“有恩必报”也是一种传统文化。但是,不同群体之间进行比较,就能发现他们之间的文化差异,这种差异也就为我们提供了检察文化构建的依据。我觉得检察文化应是法律文化。因为法律的核心价值是公平正义,定位于法律文化的检察文化,其价值追求也应是公平正义。
    谈到如何构建检察文化?我认为要从两个层面来思考:
    一是检察官个体素质的提高。个体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一个群体法律素养的高低,因此,在这里我想重点就检察官个体素质提高问题谈一点自己的认识。检察文化建设中,要提高检察官的个体素质,就要设法打造懂法、用法、守法的“法律人”。所谓法律人,首先要懂法,精通各种法律知识,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然后会用法,对法律条规能实际操作和灵活运用;再就是要自觉守法,在工作生活中要尊重法律,模范地遵守法律。要提高个体素质还要注重培养法律人对法律的信仰和忠诚,从而锻造具有法律头脑的“法律人”。培养法律人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通过潜移默化形成法律人所具有的基本素质——即司法良知。这种司法良知的形成是非常关键的。
    “良知”是人心灵深处的东西,它表现为对于与良知相悖的行为的内心深处的一种排斥。英国的斯坦因说:“没有良知,一个人几乎不被看作是人。”同样,一位司法工作者如果没有司法良知又怎能会被看作是法律人呢。
    从个体角度看,个体良知的萌芽应是通过潜移默化中获得的,它潜藏在个体心灵的深处。如“**”这种现象在我们当今社会已经几乎不存在了,因为对于**的排斥已渗入到了人的血液、灵魂中,但在母系氏族社会,在远古相当长的一段时期,这都被认为是很正常的事情,谁也不认为它有什么不对。直到出现了由夫妻子女构成的家庭之后,人们的这种认识才开始发生改变,最终达到了对**的深深排斥,而形成内心的一种良知。从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作为一种文化的形成以及进步,都是有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也引发了我们对于一种“好的机制”的思考。健全的社会结构,使人们追求更有价值的生活方式及行为准则。同样,司法良知的形成,也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一开始,个别人不会因循私枉法觉得丢脸,虽然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但从良知上不一定会产生自责,这种现象也更加凸现出检察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人的良知便是对自己的内在律法,法律人同样需要构建“法律人的律法”,从而,强制自己服从这种法律义务。当司法人员一旦感觉到徇私枉法就像“**”一样,这种司法良知的培育也就水到渠成了。司法良知既是司法人员与其工作生活的环境相联系的中介因素,又构成了法律人的全部内容。所以检察文化建设从长远来说,打造法律人和培育法律人的司法良知是我们应当追求的目标。
    二是要有一个好的机制。好的机制能使检察官个体素质得到提升,能使人们的意识、价值追求得到升华。机制固然重要,但作为检察文化载体的检察官,其素质的提高才是具体的标杆。目前看,从提高检察官个体素质的角度看待检察文化建设是比较现实的。法律的核心价值是公平正义,在构建检察文化的过程中,培育法律人的司法良知,和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无论从宏观还是纵深,都是引领检察文化向高层次发展的趋向问题。
    记者:我们都知道,无论你在业务工作还是文学创作、检察理论研究方面,可以说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你如何看待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冯春明:检察理论研究是我所从事的职业范畴。说实在话,当前基层检察机关普遍存在着“研究力”缺乏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研究能力欠缺,从总体上看,检察人员在研究能力、理论素养等方面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二是研究的时间保障问题,由于多数基层检察人员办案压力较大,只能利用业余时间搞研究,长期坚持难度大;三是研究动力不足,由于激励手段不够,尚不能充分地调动广大检察人员调研的积极性。
    记得吴晗同志曾经说过:“资料和研究实际上是一回事,从来没有一个做研究有成绩的人,不搞资料的。”我平时比较注重资料的积累,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米”指的就是资料,没有一定数量的资料,研究就无法进行;没有资料,文章就失去了“血肉”,再高明的大手笔也无法施展他的才能。
    古人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有资料、有实践、有体会就等于有了“活水之源”。通过总结,把零散的转化成系统的,把感性的上升为理性的,把肤浅的转变成深刻的。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是文学教会了我用文学视角来审视问题,思考问题,发现问题,弥补了就研究说研究、就理论谈理论的缺憾,少了一些浮躁,多了一些沉思,并教会了我如何来把握和领会要义、如何来挖掘和驾驭命题,如何来提高理性思维的层次,如何来深化对客观规律的认识。
    实践出真知。在这一点上,我的体会是,身在基层一线,开展业务理论研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为工作在办案一线,能够随时接触到实际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只要勤于思考,善于总结,调研成果往往能为理论研究领域提供鲜活的素材,甚至成为完善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的直接动力。
    要说业务工作、文学创作与理论研究之间有何关系,我以为它们是一种递进而相辅相承的关系,业务工作是基础,文学创作是功底,而理论研究则是两者融合出来的一种成果。
    记者:几十年的业余文学创作生涯,你收获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冯春明:关于收获,我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我一直感觉文学是本来就存在的东西,是祖先和父母给的,我们需要做的是:从我们的生活里、生命里和身体里、头脑里去发现它、挖掘它。在人的生命里,时常会有一种莫名的感动,让你在不经意间写出一首小诗。记得小的时候,我母亲、全家人经常推磨、烙煎饼,但到了八九十年代就不再使用了。那年春节回家,我母亲在那盘石磨前站了很久很久。多年来,我们整天围着石磨转,但现在猛然间不再需要了。我感到,那盘石磨,不仅滚动着岁月,也滚动着故事,生活变化尽在其中。于是,我写了一首诗《历史的诀别》——写在故乡的宅院:
    疲惫的石磨,
    在蹒跚的脚印里沉睡。
    母亲用深沉的目光,
    与来自远古的石器,
    做着历史的诀别。
    这是我自故乡读到的,
    源于母亲的最为沉默的力量。
    而我们,自母亲羽翼下出行,
    何时才能告别钢铁浇铸的惆怅?
    你想,从石器时代到近代人们使用石磨,再到不需要它,实际上是一个时代的终结和开始,这个变化太大了。进入了钢铁时代,我们是否就变好了呢?离开石器进入钢铁,人类按说更加文明了,但战争为什么会依然存在,写就此诗,心里总觉得沉甸甸的,有种言犹未尽之意。至于从事文学创作失去了什么,我没感觉到。
    记者:你不仅写诗歌、散文,还涉足文学评论,在这些尝试中,您的体会是什么?
    冯春明:尽管都属于文学范畴,但它的体现是不一样的,我觉得就诗歌、散文而言,诗歌更让人觉得是从内心最深处迸发出来的声音,潜意识的东西很多时候处于一种无意识状态,就是我们所说的那种“灵感”,并不是我想写就能写的。
    1996年我在沂南县鲁庄乡工作时,该乡的保乐村地处山半腰,常年缺水,人畜饮水特别困难,严重时村民需要爬山路到13里外的邻村取水,邻村来走亲戚,所带来的最好礼物就是一罐水。这年县信用联社来对口帮扶,投资10多万元为该村打了一眼深180多米的机井,机井出水的那天,全村老少都穿上只有过节才穿的盛装,举起陈年老酒,个个脸上都激动地流着热泪。此情此景,再不会写诗的人也会为之动容。当时,我写了一首歌词叫《出水的日子》:
    好一双大手
    扶起好一条汉
    好一眼甘泉
    湿了好几百双眼
    好一个湿淋淋的日子
    好一个湿淋淋的天
    是雨是酒
    是泪还是汗
    ……
    该词经谱曲后,获得了全省蓬莱杯歌曲大奖赛铜奖,同时还入选百花文艺出版社结集出版的《这里也风流》歌曲集。时间尽管过去15年了,但那时的情景仍历历在目,一想起来,心中波浪,经久难平。
    而在散文创作中,视野就不能局限于个人的一种灵感了,必须关注身外的历史的一些东西,只有这样才能写出比较厚重的散文来。如我的《竹泉无声孕风骨》一文,有评论说:读来新旧感受交织,如置身其中,顿感形神兼备。从中让人领悟到,那种深度与广度的交融、整体与细碎的切割、激荡与沉静的落差,更能让人读出作者内心深处藏而不露的阵痛、愤怒与忧患,字里行间夹杂着风雷闪电、火焰冰川,不管是燃烧着的还是悬挂着的,都是穿透个性毫不妥协的真实与呈现。
    文学评论起源于校园,起源于对文学的研究、有利于教学育人。他们先是以写作技巧、文章的优劣来评判作品的。显然,把文学评论定位在这个范围内,它的生命力就弱化了,现在的文学评论已跳出了这个简单“藩篱”,好多文学评论,已注入了对文学的理解、思想内涵的挖掘以及人性关切的全过程。我觉得,这对于作者突破自己的局限有好处,使作者通过评论在自己的作品中,将没有意识到的问题或潜在的问题体现出来,甚至能进一步提炼出一些鲜活的东西。在这一点上,评论的功能功莫大焉,从不同角度对作品进行解读,使作品最大化的实现文学价值,这也是文学评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文学评论和诗歌、散文来讲,我更关注的是文学作品的内涵。
    记者:大家知道,任何一位作家,他的作品都不自觉地展露或呈现出他自己的人生历程。你的诗歌、散文作品中,有大量的作品与个人经历结合得比较紧密,表现了深刻的现实关怀和广泛的人文思考,在目前很多人认为文学被边缘化了的情况下,您对文学是怎样看的?
    冯春明:我认为文学不仅没有被边缘化,而且文学永远不会被边缘化。我理解的文学,它是人的生命里内在的东西,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诗、有文学,就是所谓的不爱好文学的人,当你真正走近他们时,你也会发现他们身上是有文学的、有诗的。尽管当今搞文学创作的优秀作家并不多见,但不表明个人心中没有文学。
    所谓文学边缘化,在经济发展大潮中,文学好像不再是社会瞩目的中心和兴奋点,文学曾经关注的一些问题也不再是作家诗人们共同注目的中心和兴奋点,不如以往那样被人们重视了,但这只是一个阶段性的现象。我认为,随着社会发展,文学的价值将会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
    记者:从你的诗歌和散文中,我们读出有一种人性固有的精神或真情,这种精神或真情又张扬出理性哲学的人生思考,正是这种内涵,成为你的作品突出特色,在诗歌和散文的写作中,你是如何把握这条主线的?
    冯春明:我始终坚持,生命是一条主线,把握住生命这条主线就走不偏,就有感染力,就能够吸引人。纯真的生命不能人为的复杂化,文学更应贴近生命的本真。我的生活态度两个字“简单”,我信奉“平平淡淡才是真”这句话。我的人生格言:有所为,无所求。
    记者:论文写作要求严谨的逻辑思维,而文学创作是形象思维,具体到你身上,它们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冯春明:我也时常在想,文学创作和理论研究看似不相容,但在我身上没有感到这个问题。我认为:文学是感性的,同样也离不开理性,文学就像一个人,理性代表着骨骼,感性代表着血肉,没有理性,文学就站不起来,就迈不动步。
    诚然,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是不一样的,单纯用逻辑思维去搞文学肯定不行,用形象思维去搞理论研究同样也是行不通的,相当于两个圆,既不重叠,又不是孤立存在的,一部分是交汇在一起的,交汇在一起的部分,就能为文学创作提供好东西。逻辑上的思维是不可或缺的,小说、哲理诗,如果不是基于一种逻辑思维,同样不能吸收形象思维的东西,同样不会有突破。
    记者:能结合你自己的实践,谈谈多读书、读好书这方面的体会吗?
    冯春明:多读书太重要了。每个人都是一部书,每个人的身上都有诗,但如果没有文学素养,文学的门是紧闭的,只有多读书、多思考,才能掌握打开文学这扇大门的钥匙。这些年,如果说我自己能够有一点点进步的话,都归功于多读书。首先得会选书,现在书店里书架上的书太多,但真正好的书并不是太多。读书,面面俱到不可能,就国内当代作家而言,我比较喜欢余秋雨、周国平。余秋雨深入历史文化的内部,运用抒情的笔法进行理性的思考,将抽象的历史材料,予以生动形象的艺术再现。周国平从自身出发,勇于对生命做终极的拷问,其作品融合了生活和哲学,引发人们对生命的深度思考。对书中好的东西,我都会一一记下来。好的书,要多读。
    文学是属于老百姓的,是扎根于社会底层的,是属于有过苦难史的人的。这种苦难可能是生活的,也可能是情感世界的。从我创作的过程来说,创作的冲动和创作欲望的来临,往往不是在人生很顺利的时候,在某种情况下是用眼泪写成的。因此,我想说,选择了文学,就选择了苦难、选择了承担、也选择了善良和未来。
发表于 2010-5-28 17: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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